警惕!他们只是“跑跑腿”,终点站竟是监狱……
“日结千元、轻松跑腿”的招聘广告时是否想过这可能是为诈骗团伙“洗钱”的陷阱?近日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跑腿”为名实则协助转移诈骗资金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事情要从2024年9月说起……居民小李轻信了网上一位“投资导师”本想学习理财增加收入却没想到一步步陷入骗局最终被骗走20余万元小李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起诈骗案背后竟藏着一个分工明确的“跑腿洗钱”团伙案件中被告人小陈在明知所取现金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了赚“快钱”经中间人小刘(另案处理)介绍伪装身份后前往与受害人约好的地点提取现金他们甚至还专门建了“跑腿任务群”用来接收指令、协调转移赃款取现成功后小陈立刻租车将现金转交给小刘短短几次“跑腿”他就非法获利1.6万元随着“业务”扩大小刘又雇用了小武担任司机负责将取出来的现金兑换成虚拟货币(USDT)尽管明知这些钱来路不正小武仍然协助伪装身份驾车跨地转移资金从中获利1.4万元经查实小陈参与转移的诈骗资金达59.2万元小武参与转移的金额达5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小武二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两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涉案金额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小武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薪跑腿”“代取现金”等诱惑性招募,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提取来源不明的现金,或协助将资金转移至指定地点,即使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也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日常生活中务必增强法律意识,拒绝侥幸心理,不轻信不实诱惑。如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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